铁岭市新城区东北城农资物流园A区24幢农产品分拣包装中心(租期1年)

发布时间:

2025-07-15 09:08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S2025-07-11
标的名称  (2025)0711铁岭市新城区东北城农资物流园A区24幢农产品分拣包装中心(租期1年)
标的类型  权益性资产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资产描述  铁岭市新城区东北城农资物流园A区24幢农产品分拣包装中心仓库出租(租期1年)
现场查勘安排  须提前电话预约,由出租方统一组织踏勘。联系人:邢女士;电话:79091905。
资产信息
资产所有(出租)方名称  辽宁佳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辽宁省/铁岭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名称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铁岭市新城区东北城农资物流园A区24幢农产品分拣包装中心仓库出租(租期1年)
标的地区  辽宁省 / 铁岭市 
使用权价格(租金)  208320元/年 租赁期  1年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个 起租日  按租赁合同约定
出租面积(平方米)  2976平方米
租金支付要求  年付,上打租
装修水平及附属设施  基本装修
租金调整方式  租金无调整
押金支付要求  10%
水、电、气、热、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房租不含采暖费及物业费,电费、水费由承租方承担
出租标的使用用途要求  物流分拣
坐落位置  辽宁省铁岭市新城区东北城农资物流园A区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承租方需书面与出租方及物业协商,在出租方及物业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简单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披露信息
处置方式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待承租方支付首期租金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租金。沈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将租金转入到出租方指定帐户。
 2、如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该意向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承租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承租方的出价低于出租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承租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
 (6)意向承租方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其保证金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延展,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  协议转让(意向承租方同意按公告出租条件直接协议承租)